2025-10-15 19:26:41

药易购终审胜诉,杨亚等三主体需共同偿还药易购4400万元

2025-10-15 13:00   来源: 互联网    阅读次数:2440

近日,药易购(股票代码:300937.sz)就杨亚、曹继军及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 “享健公司”)合同纠纷一案二审判决发布相关公告,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杨亚、曹继军、享健公司全部上诉请求。根据生效判决,杨亚、曹继军需与享健公司共同向药易购偿还 4400 万元,法院驳回杨亚、曹继军的其他本诉请求。


杨亚方诉讼理由均不成立 杨亚等三主体偿还药易购获支持


据悉,本案源于药易购与杨亚、曹继军就享健公司股权收购合作事件。2021 年,双方先后签订《合作意向书》《关于设立及收购享健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》及补充协议,约定药易购拟收购享健公司 51% 股权,杨亚、曹继军需完成享健公司对三家目标企业的资产、资质、人员及业务整合重组。因杨亚、曹继军未完成整合重组无法完成审计评估等原因,合作推进受阻,杨亚、曹继军率先提起诉讼,主张药易购单方终止协议,但诉讼请求未获支持,药易购则提起反诉,药易购主张杨亚、曹继军构成违约。


最终判决,杨亚、曹继军与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《合作意向书》《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》及其补充协议于2024年8月15日解除,判决杨亚、曹继军需与享健公司共同向药易购赔偿损失,偿还人民币4400 万元,二审对此予以维持。


终审落槌:维护上市企业合法权益 保障交易秩序


此次二审判决的作出,意味着药易购在本次合同纠纷案件中胜利,其合法财产权益得到司法保护。作为上市公司,药易购在案件审理中始终主张 “按协议履行、按法律解决争议”,此次判决不仅厘清了双方权利义务,也为资本市场类似争议提供了司法参照,有助于维护上市公司经营秩序及资本市场交易公平。


目前,该判决已为终审判决,杨亚、曹继军及享健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偿还义务,逾期未履行将面临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及法院强制执行。


责任编辑:qbqsn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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